4 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 條規定之公職人員,下列何者不屬之?
(A)縣市議會議長
(B)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
(C)鄉民代表會代表
(D)村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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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2), B(789), C(595), D(579), E(0) #1410252

詳解 (共 10 筆)

#1554539

不是啦,議長是互選的,要罷免也是議會內部的事,動不到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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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432

第 2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指下列人員:

一、中央公職人員:立法院立法委員。

二、地方公職人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

    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會

    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

    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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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120
法規名稱:地方制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

第 44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鎮、市)民代表 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 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議長、主席對外代表各該議會、代表會,對內綜理各該議會、代表會會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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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482
剛剛查了一下新聞,發現原來變成五都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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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302

下列何者不屬之的意思是指將屬於公務人員的部分剔除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 ,鄉民代表會代表 .村里長 條文都有寫是公職人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也是公務員,但是本題寫縣市議會議長雖然是標準答案,出的不好,但是他是唯一4個答案寫的比較不好的1個,所以答案寫它沒有人抗議,答案自然沒有送分,說不定有人抗議,會送分也不一定,因為當選議長前提是具有議員身分,沒有議員身分不可能當選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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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45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條 (公職人員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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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485

縣市議會議長 不也是議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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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647
根本鳥到爆,居然是考誰不在選罷第2條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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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343

5ecbcfc253ef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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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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