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韋伯(M. Weber)認為權威的類型可依歷史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此三項權威的發展順序,下列何者最 正確?
(A)領導魅力權威、傳統權威、合法理性權威
(B)傳統權威、合法理性權威、領導魅力權威
(C)傳統權威、領導魅力權威、合法理性權威
(D)領導魅力權威、合法理性權威、傳統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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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3), B(489), C(4169), D(11), E(0) #1782785

詳解 (共 4 筆)

#3140520

(C)傳統權威、領導魅力權威、合法理性權威

因為傳統權威和個人魅力會搞錯順序 , 

舉例 : 蔣中正  , 蔣經國 ,  李登輝 , 陳水扁  , 馬英九  , 蔡英文

前面是傳統權威  , 後面是個人魅力權威  , 記我國的例子就好了 o

每一本書都有提到這三種權威 : 傳統 , 魅力 , 理法

但是只有張潤書的書中才又有寫出這3者權威的順序 ! 

題目又故意寫出"領導"魅力權威 ,  我在張潤書的第十五章 行政領導"找不到"  ,  

出處是在 : 張潤書 行政學 修訂4版 第二章 傳統理論  第46頁 倒數第1行  有提到"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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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9841
一、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
(共 24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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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8234
傳統權威 : 最早/權威來自歷史文化背景...
(共 13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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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3540

「官僚型模學派」=「機關組織學派」:

 

一、「代表人物」: 韋伯 ( Weber ) :

(一) 本學派乃是以韋伯 ( Weber ) 為「代表」。韋伯 ( Weber ) 為德國「社會家」、「宗教家」、「經濟家」及「政治家」。

(二) 韋伯 ( Weber ) 提出的「官僚型模」( Bureaucratic Model ) 的「組織理論」,曾對「政府行政」及「管理」造成「巨大」的「衝擊」,儘管此「理論」受到「許多人」的「批評」。

 

二、「官僚」之「定義」:

(一) 韋伯 ( Weber ) 這裡所說的「官僚制度」中「官僚」二字,是「沒有」任何「褒貶」之「意思」,它「只是」一種「組織」的「型態」。

(二) 因此為「避免」引起「以詞審義」,有人「不用」此二字,而改以「科層體制」或「機關組織體系」來「取代」之。

 

三、「理論建構」之「基礎」(「三種權威」) :

(一) 韋伯 ( Weber ) 的「官僚制度」( Bureaucracy ) ,依據他自己的「說法」是屬於一種「理想型」( Ideal Type )。

(二) 此一「理想」完全是「建構」在他對於「合法權威」( Legitimate Authority ) 觀念的「基礎」上。

(三) 韋伯 ( Weber ) 認為「合法權威」的「演變」,依「歷史」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即 :

1.「傳統權威」( 傳統的 ) ( Traditional authority ) :

(1) 這是一種「世襲」的「權威」,不是憑「個人」的「努力」或「才能」而「取得權威」,而是靠「繼承」的「力量」。

(2) 而「一般人民」很「自然」地「服從」他們的「權威」,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3)「傳統權威」被認為「至高無上」。

 

2.「超人權威」( 超人的 ) 或「神魅權威」( Charismatic authority ) :

(1) 其「領導者」以「救世主」的「姿態」君臨天下。

(2)「人們相信」他們那種「天賦的」,近似「超自然」與「超世俗」的「超人特質」( charisma )。

(3) 故對於他們的「權威」也是「絕對服從」,「忠心不二」。

 

3.「合法合理權威」( 理性 - 合法的 ) ( Legal authority ) :

(1) 由於「社會」的「發展」,「民智漸開」,「人民」乃「不願」重返「傳統權威」時期,當然也「不願」再接受「超人領袖」的「控制」,為了尋求「解決之道」,只有建立「法制體系」,使「領導者」的「權威」→「合法化」。

(2)「人們」之所以「服從」某一「領導者」,並非因其「人」之故,而是「建立」在此一「合法合理權威」。
出至:https://app.yamol.tw/item/129117龜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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