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76 條規定,地方政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時,有關上級機關之代行處理,下列那一項描述有錯誤?
(A)須導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
(B)其性質應適合代行處理
(C)上級機關應先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
(D)地方政府認為代行處理之處分有違法時,應先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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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94), C(82), D(1552), E(0) #1229705
統計: A(137), B(94), C(82), D(1552), E(0) #1229705
詳解 (共 4 筆)
#1309453
窒礙難行→申訴
違法→行政救濟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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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030
A B C 地方制度法第 76 條規定,地方政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時,有關上級機關之代行處理
1.這事已經 "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可以代行處理"
2.(上級機關就跳出來了)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
3.原則上:
一.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
二.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逾期不處理,上級就自己來了)
例外:
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很急的情況,上級就直接來了,不給期限了)
D.地方政府認為代行處理之處分有違法時,"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之"(X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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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0661
地方制度法 第 76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對前項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訴。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得審酌事實變更或撤銷原處分。
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函知被代行處理之機關及該自治團體相關機關,經權責機關通知代行處理後,該事項即轉移至代行處理機關,直至代行處理完竣。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對於代行處理之處分,如認為有違法時,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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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0667
Q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76 條規定,地方政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時,有關上級機關之代行處理,下列那一項描述有錯誤?
(A)須導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
(B)其性質應適合代行處理
(C)上級機關應先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 (D)地方政府認為代行處理之處分有違法時,應先提出申訴→應改為「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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