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列對於「智力-成就差距」的敘述,何者錯誤?
(A)它是一個等待失敗(wait-to-fail)的模式,會嚴重妨礙學生的學習。
(B)較不適合用於年紀較小的學生。
(C)只包含一個時間點所蒐集的資料,具有信度和穩定性。
(D)低成就學生間常有類似的學習特徵,與智力分數高低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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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34), C(735), D(105), E(0) #868894

詳解 (共 4 筆)

#1255491
(C) 差距模式缺乏信效度,包括:計算差距所使用之智力和成就測驗是否具有信效度,況且目前對智力的構念尚有爭議,對於什
麼樣的智力和成就測驗最有信效度並無共識;差距之設定標準缺乏理論依據,差距大小對教師教學的啟發性不大;學者或各地方政府間對差距之計算方式有歧見。

-----陳穎 特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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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933
智力-成就差距 是指早期學障鑑定時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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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5113

http://ying016.pixnet.net/blog/post/28841661-idea-2004-%E9%97%9C%E6%96%BC%E5%AD%B8%E7%BF%92%E9%9A%9C%E7%A4%99%E7%9A%84%E9%91%91%E5%AE%9A


鈕文英(2007)指出,過去採用智力─成就差距模式鑑定學障學生,容易產生以下四項問題:

 

第一,差距模式易導致「等待學生失敗」的情況,違反「即早介入、解決問題、避免惡化」之教學倫理。

 

第二,許多學障學生之智商可能易受低估,使其智力與成就之間難以產生明顯的差距,尤其是智商較低、有行為問題的學生,或是來自社經地位低、文化不利之家庭的學生,因而失去接受特教服務的機會。此外,年級較高的學障學生,可能因行為、動機及長期學習問題,而使智商可能受低估年級較低者則可能因學業表現與一般學生差距較小,而不易顯現智力與成就之間明顯的差距,因而喪失接受nn特教服務的機會。

 

第三,過度以差距模式作為鑑定標準,容易忽略學障學生間異質性高之特質。

 

第四,差距模式缺乏信效度,包括:計算差距所使用之智力和成就測驗是否具有信效度,況且目前對智力的構念尚有爭議,對於什麼樣的智力和成就測驗最有信效度並無共識;差距之設定標準缺乏理論依據,差距大小對教師教學的啟發性不大;學者或各地方政府間對差距之計算方式有歧見。針對差距模式的問題,解決之道不應因噎廢食,捨棄差距模式,而是應制定一致且適當的差距計算公式和差距標準,然後落實執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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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696
智力-成就差距 1.  差距模式易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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