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列對於得撤銷的法律行為之論述,何者正確?
(A)財產法律行為一經撤銷,自撤銷意思表示時起,向後發生效力
(B)錯誤意思表示,表意人得於發現錯誤後二年內,撤銷其法律行為
(C)撤銷權為形成權,撤銷權之行使為單獨行為,所以表意人得單方對相對人為撤銷之意思表示,不須經相對人之同意
(D)錯誤意思表示之撤銷,表意人對於撤銷原因明知或可得而知之相對人,仍負有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3), B(155), C(1490), D(327), E(0) #166976

詳解 (共 6 筆)

#1190006
(A)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自始無效。(民法第114條)
 (B)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民法第88條第1項)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民法第90條)
 (D)依第88條及第89條之規定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或第三人,應負賠償責任。但其撤銷之原因,受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91條)
41
0
#824022
第88條(錯誤之意思表示)    ...
(共 4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4250831
第 114 條(撤銷之效力) 法律行為...
(共 25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875852
(A) 財產法律行為一經撤銷,自撤銷意思...

(共 4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1177375
第114條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自始無效
8
0
#7021519

(D)民法第91條:

依據第88條及第89條之規定撤銷意思表示時,
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或第三人,
應負賠償責任。
但其撤銷之原因,
受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
不在此限。

故表意人對於撤銷原因明知或可得而知之相對人,
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01295
未解鎖
下列對於得撤銷的法律行為之論述,何者正...
(共 4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