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列有關Bruner的發現學習論與Ausubel的意義學習論之敘述何者錯誤?
(A)Ausubel的意義學習論亦稱為「接受學習」,強調學生的被動接受
(B)Bruner的發現學習論強調學生的主動探索發現
(C)在意義學習論中,Ausubel強調前導主體的重要性
(D)Bruner的發現學習論應用在教學上,提出螺旋課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367), B(190), C(268), D(317), E(0) #65541

詳解 (共 9 筆)

#67987

學生的角色

在講解式教學中,學生扮演知識的接受者,他們主要的任務在於精熟所教授的內容。這種角色就外顯行為而言雖非主動,但事實上卻扮演著「認知上主動」的角色。也就是說,雖然由教師講述內容,但是學生也必須要能專心聽講、要能了解教材的意義,並設法將之內化於自己的認知結構,而這些工作均要求學生主動而積極參與學習。因此,Ausubel認為這種接受式學習未必是被動的(Ausubel et al, 1978)。不過這種主動也並非由學生自動產生,而是有賴於教師的教學引導。

113
0
#398256
澳蘇貝爾---學生非被動接受,是認知的主動接受

35
0
#715801
布魯納(J.Bruner)以為:在教育上僅傳授知識,不能算是完整的教育,應讓學生自己探索、推理思考、解決問題、發現事實或法則、享受學習結果之快樂,進而培養好奇心,鼓勵創造與探索未知世界,培養革新、創造、負責、手腦並用的現代人。提倡的「發現教學法」,強調「結構」的重要性,因此教師必須配合「學生」的認知發展階段,使孩子發現教材包含的結構。所以教師引導孩子學習時,並不是要使孩子學習一大堆零星的知識及事實,而是讓孩子發現教材與教材之間,事物與事物之間發生有意義關連的結構,孩子瞭解「結構」之後,因其具有概括性、類化性,可以發生較大的學習遷移,有助於孩子將來面臨其他類似情境之處理能力。

布魯納提倡教學上的動機原則、增強原則、結構原則、順序原則。其中順序原則有兩種意義:其一是「準備」的意思,教學之初必須考慮兒童的動機與興趣,進而引起他們的動機,維持他們的興趣,有了準備,自然易於學習。另一個意思是「教材教法的使用」,一方面配合兒童致力發展的順序,另方面配合教材學科的性質,由具體到抽象,由簡單到複雜,由動作表徵到符號表徵,如此,既可配合兒童年齡能力,又可使新經驗與舊經驗銜接,學習效果自可事半功倍。
 
總結:因此要達成「發現學習」,教材組織方式很重要,也就是「螺旋式課程」!
15
0
#326702
可是
Bruner的發現學習論應用在教學上,提出螺旋課程
ㅤㅤ
怪怪的耶~!
螺旋課程只是把學習內容加深加廣
翰發現式學習沒有直接關係吧?
10
0
#67983

美國認知心理學家Ausubel所提倡「有意義的學習」、「前導組織」、「接受式學習」、和「講解式教學」,對於今日認知心理的發展和學校教學均有重要的貢獻及深遠的影響,以下即分別敘述他的學習觀點和教學理念。


5
0
#67985
Ausubel重視有意義的學習,但他認為學生並不一定知道什麼是重要的或相關的,也未必能自行組織學習材料,因此主張「接受式學習」,亦即由教師將學習內容組織成最後的形式,並有系統的呈現給學生。從教學的觀點而言,稱之為「講解式教學法」(expository teaching)。換言之,他認為「有意義的學習」主要發生於教師講解的教學過程。同時,這種教學方式有助於學習者在很少的時間內獲得大量的知識。
5
0
#67984

Ausubel對於「解釋教學」及「發現教學」的態度:

認為各種教材都應預先加以適當的組織,使之以最後的形式提示給學生。教學及強調教師的「解釋」,只要教材的組織形式和提示方法適當,解釋法和發現法一樣皆可產生更多的學習保留。可見Ausubel並不反對偶爾採用發現式教學,尤其是小學階段的兒童,認知發展尚在具體階段,但只要學生認知發展一達到形式階段,則接受法教學更加有效。此時,他並不認為每項原則都要讓學生去發現後再教學。也並不認為只有發現法才更能導向知能應用與結構統整,認為學生可直接把教科書及其他等所得到的知識,加以組織,透過發現的行動,解決問題能力的遷移,是有限度的,而且「結構」也並非發現法所獨有,在接受法中亦同樣重要,因此,Ausubel認為發現法與解釋法並非相互排斥。

4
0
#67986

教師的角色

在此教學法中,教師扮演呈現與講解教材的角色。老師的工作在於選擇適合學生的教材,將教材詳細規劃,使之成為有系統有組織的知識,然後條理分明對學生講解。

4
0
#1655491

選項A和B人名少打了一個字
選項A usubel 應修改為 Ausubel
選項B 
runer 應修改為 Bruner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