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甲所有位於臺中之一筆土地,因科技部興建科學園區之需要,經內政部核准徵收。甲不服,向行政院提
起訴願遭駁回,甲欲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者為被告?
(A)科技部
(B)內政部
(C)行政院
(D)內政部及行政院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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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7), B(5690), C(952), D(82), E(0) #981904
統計: A(647), B(5690), C(952), D(82), E(0) #981904
詳解 (共 10 筆)
#1333332
誰核准就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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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496
1. 行政訴訟法第24條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 撤銷或變更 原 處分時,為撤銷或變更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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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364
91年判字第2319號:行政處分之作成,需二個以上機關本於各自職權先後參與者,為多階段行政處分。此際具有行政處分性質者,原則上為最後階段之行政行行為,即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部分。人民對多階段行政處分若有不服,固不妨對最後作成行政處分之機關提起訴訟,為行政法院審查之範圍,則包含各個階段行政行為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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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714
經內政部核准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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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9928
個人淺見~因為是內政部核准的,所以原處分機關為內政部。
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但行政院終究不是原處分機關呀。
法條寫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所以駁回要找原處分機關,我是這樣想的
有誤請糾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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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8916
回樓上上上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668
裡面有寫
「如果你對原處分機關訴願不服,而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若是訴願不受理或駁回,應以原來的行政處分機關為被告。
而若是上級機關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處分,致使你不服,此時你應該以上級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我猜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這句話應該還是指原本的處分機關(是不是搞不好駁回訴願後會換別的處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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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05
最佳解的回答,滿有魄力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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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125
經內政部核准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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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388
為什麼不是行政院??
行政院提 起訴願遭駁回 如果依24條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 撤銷或變更 原 處分時,為撤銷或變更之機關。
這樣看不是行政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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