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甲所有位於臺中之一筆土地,因科技部興建科學園區之需要,經內政部核准徵收。甲不服,向行政院提 起訴願遭駁回,甲欲提起行政訴訟,應以何者為被告?
(A)科技部
(B)內政部
(C)行政院
(D)內政部及行政院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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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7), B(5690), C(952), D(82), E(0) #981904

詳解 (共 10 筆)

#1333332
誰核准就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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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496

1.  行政訴訟法第24    經訴願程序(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  撤銷變更 處分時,為撤銷變更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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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364
91年判字第2319號:行政處分之作成,需二個以上機關本於各自職權先後參與者,為多階段行政處分。此際具有行政處分性質者,原則上為最後階段之行政行行為,即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部分。人民對多階段行政處分若有不服,固不妨對最後作成行政處分之機關提起訴訟,為行政法院審查之範圍,則包含各個階段行政行為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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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714
經內政部核准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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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9928

個人淺見~因為是內政部核准的,所以原處分機關為內政部。

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但行政院終究不是原處分機關呀。

法條寫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所以駁回要找原處分機關,我是這樣想的

有誤請糾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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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005
訴願找處分上級訴訟找處分的人內政部核准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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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8916

回樓上上上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668

裡面有寫

如果你對原處分機關訴願不服,而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若是訴願不受理或駁回,應以原來的行政處分機關為被告。

  而若是上級機關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處分,致使你不服,此時你應該以上級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我猜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這句話應該還是指原本的處分機關(是不是搞不好駁回訴願後會換別的處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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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05

最佳解的回答,滿有魄力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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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125
經內政部核准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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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388

為什麼不是行政院??
行政院提 起訴願遭駁回 如果依24條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  撤銷變更 原 處分時,為撤銷變更之機關。


這樣看不是行政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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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3044
未解鎖
訴願找處分上級訴訟找處分的人內政部核准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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