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關於訴願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鄉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提起訴願
(B)不服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C)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D)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總統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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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8), B(652), C(2914), D(120), E(0) #3274162

詳解 (共 7 筆)

#6159928
訴願法第4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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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9354
(A) 不服鄉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提起訴願
(B) 不服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向縣政府提起訴願 
(D) 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總統府提起訴願→向原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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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0025

訴願法第4條

.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A)

.

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B)

.

三、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三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二級機關)提起訴願。(C)

.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二級機關,如內政部)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一級機關,如行政院)提起訴願。

.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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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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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3994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A不服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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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602
訴願法第 4 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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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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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訴願法》的相關規定,以下針對本題各選項進行分析:

(A) 不服鄉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提起訴願 此敘述是不正確的。 根據《訴願法》第4條第1規定,人民對於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應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因此,並非向「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提起訴願,而是直接向縣(市)政府提起。

(B) 不服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此敘述是不正確的。 根據《訴願法》第4條第2規定,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應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因此,並非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而是向縣(市)政府提起。

(C) 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此敘述是正確的。 《訴願法》第4條第6明確規定:「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D) 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總統府提起訴願 此敘述是不正確的。 根據《訴願法》第4條第8規定,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應向原院提起訴願。因此,並非向「總統府」提起訴願,而是向原行政處分所屬的院提起。

綜合上述分析,選項 (C) 的敘述是唯一符合《訴願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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