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依據鐵路行車規則第 28 條,有關一般鐵路號誌之種類與顯示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險阻號誌:列車或車輛應停於號誌顯示處所外方
(B)注意號誌:列車或車輛預知次一號誌為險阻號
(C)平安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注意慢速進行
(D)減速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按指定減低之速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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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9), B(427), C(3916), D(96), E(0) #2352752

詳解 (共 4 筆)

#4071261

四、平安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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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9841
號誌之種類及顯示意義如下:
一、
險阻號誌:列車或車輛應停於號誌顯示處所外方,如在無法停車之距
離內,顯示險阻號誌時,應速即停車,非俟顯示進行之號誌、或接獲
通告、或有引導,不得進行。
二、
注意號誌:列車或車輛預知次一號誌為險阻號(在終點站無險阻號誌
顯示時,為應停車之位置),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注意進行。
三、
減速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按指定減低之速度進行

四、
平安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注意慢速進行。
五、引導號誌:列車應預知進路上有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
進行。
六、預告號誌:列車應預知主號誌機顯示之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
進行。
七、慢行號誌:列車或車輛應依指定之慢行速度,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
行。
八、慢行預告號誌:列車或車輛應預知次一號誌為慢行號誌,得越過號誌
之顯示處所進行。
九、慢行解除號誌:列車或車輛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後,得解除所指定之
慢行速度進行。
各鐵路機構得依其實際情形,對號誌之種類酌予增減,並明定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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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0237

:: 此題為舊法 ::

鐵路行車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03 日

第 28 條
號誌之種類及顯示意義如下:
一、險阻號誌:列車或車輛應停於號誌顯示處所外方,如在無法停車之距離內,顯示險阻號誌時,應速即停車,俟顯示進行之號誌、或接獲通告、或有引導,不得進行。
二、注意號誌:列車或車輛預知次一號誌為險阻號(在終點站無險阻號誌顯示時,為應停車之位置),得越過號之顯示處所注意進行。
三、減速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按指定減低之速度進行。
四、平安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五、引導號誌:列車應預知進路上有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六、預告號誌:列車應預知主號誌機顯示之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七、慢行號誌:列車或車輛應依指定之慢行速度,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八、慢行預告號誌:列車或車輛應預知次一號誌為慢行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九、慢行解除號誌:列車或車輛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後,得解除所指定之慢行速度進行。
各鐵路機構得依其實際情形,對號誌之種類酌予增減,並明定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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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477

險阻號誌. 列車或車輛應停於號顯.                          示處所外方 。


注意號誌.       列車或車輛得越過顯示.                        處所,但須預知次一號.                           誌.    為險阻號誌 。

減速號誌.       列車或車輛得越過顯示.                         處所,並按指定之減低.                           速度進行 。

進行號誌.        列車或車輛得越過顯示.                         處所按規定速度運轉
                    (無須注意慢速進行)。



(A) 正確⭕️:險阻號誌即代表「停車」,必須停在號誌機的外方(前方) 。

(B) 正確⭕️:注意號誌是提醒駕駛員下一處號誌可能是險阻,需提前做好減速準備 。

(C) 錯誤❌️:鐵路法規中並無「平安號誌」此一專有名詞,應為「進行號誌」,且「進行號誌」通常代表可依規定速度前進,不必然是「注意慢速進行」 。

(D) 正確⭕️:減速號誌要求列車必須在越過號誌後,依照特定的限制速度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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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8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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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行車規則第 28 條 列車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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