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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90079 |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90079

年份:109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2 某甲涉嫌肇事逃逸經檢察官起訴,開庭時向法官請求傳喚該移送警察局分局長到庭,證明其為義警, 平日在交通路口幫忙指揮交通、護送婦幼過馬路等優良事蹟,用以佐證他不可能肇事逃逸。試問其聲請有無理由?
(A)沒有理由,因為該管分局長依法應迴避,不能出庭
(B)有理由,因為此係足以影響判決之重要證據,應於審判期日詳為調查
(C)有理由,因為有調查可能性
(D)沒有理由,因與待證事實無重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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