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證人在警察局所為之證詞,在下列何種情形下,可採為證據?
(A)證人在審判中之證詞與警詢時之證詞不同
(B)證人在偵訊中之證詞與警詢時之證詞不同
(C)證人在審判中到庭表示為被告之配偶,拒絶陳述
(D)證人所在不明而傳喚不到,經證明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之存否所必要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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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證人在審判中之證詞與警詢時之證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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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為被告以外之人我覺得ABC是錯在,不...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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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相關考點補充: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