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關於年終獎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事業單位於年度營業終了結算,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
(B)年終獎金因年年給與,應屬經常性給與之工資
(C)年終獎金亦得經勞資雙方之約定,不在年終時發給,而是分次於每個月給付薪資時給與
(D)年終獎金應不得計入平均工資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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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8), B(6111), C(821), D(703), E(0) #138763
統計: A(598), B(6111), C(821), D(703), E(0) #138763
詳解 (共 5 筆)
#274550
年終獎金應不得計入平均工資之內
年終獎金=非經常性給與
年終獎金亦得經勞資雙方之約定,不在年終時發給,而是分次於每個月給付薪資時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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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33
勞基法第二條規定: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工資。同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稱經常性給與係指下列各款外之給與。
‧紅利
‧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雇主致送之婚喪喜慶賀禮、慰問金或奠儀。
‧職業災害補償費。
‧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差旅費∕津貼、交際費、夜點費及誤餐費。
‧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也就是說以上各款為非經常性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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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063
A勞基法29條
B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
C法律沒規定年終獎金該怎麼發,所以當然可以由勞資雙方自己約定。
D勞基法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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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5534
選項看上去後,發現每個月(短期)固定給付, 這樣或許會比較好理解經常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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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44
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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