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關於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主要罪名
(B)得保持緘默
(C)得選任辯謢人
(D)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17), B(128), C(345), D(714), E(0) #2994579
統計: A(1917), B(128), C(345), D(714), E(0) #2994579
詳解 (共 8 筆)
#5619643
A 所有罪名
129
0
#5660234
刑訴法第95條第1項: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92
0
#6279937
這題根本就是出題者想玩文字遊戲,毫無意義的題目,可見出題者膚淺程度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