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甲擔任政府採購法某採購案之評選委員,評選前,接受投標廠商乙招待前往酒店飲酒作樂,嗣於評選
時,甲因曾接受乙招待,在其裁量權限範圍內,將乙廠商評為最高分,乙果然得標,則甲成立何罪?
(A)刑法背信罪
(B)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C)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D)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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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 B(1236), C(1794), D(79), E(0) #2994585
統計: A(91), B(1236), C(1794), D(79), E(0) #2994585
詳解 (共 6 筆)
#5639516
「違背職務行賄罪」是給公務員好處(包括金錢或其他利益),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做「不合法」的行為;「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是給予公務員好處,要求公務員作「合法」的事。而且給公務員的好處要和請公務員為一定行為間有對價關係才會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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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6982
萬解:
甲擔任政府採購法某採購案之評選委員,評選前,接受投標廠商乙招待前往酒店飲酒作樂,嗣於評選 時,甲因曾接受乙招待,在其裁量權限範圍內,將乙廠商評為最高分,乙果然得標,則甲成立何罪?
(A) 刑法背信罪
(B) 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C) 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D) 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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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8465
裁量權限範圍內不一定是合理的裁量吧
做出不當裁量不算違背職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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