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甲駕車闖紅燈,被警查獲,甲拿出新臺幣 1,000 元,請警察免予開罰,但為警察所拒。甲之行為應以何罪論處?
(A)刑法上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B)刑法上公務員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
(C)貪污治罪條例上違背職務之期約賄賂罪
(D)貪污治罪條例上違背職務之行求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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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4), B(620), C(487), D(4046), E(0) #2350903
統計: A(444), B(620), C(487), D(4046), E(0) #2350903
詳解 (共 8 筆)
#4088986
「行求」指的是行賄單方明白表示,想要透過金錢收買或提供不當利益等方式博取支持,在這階段,只算是單方意願的表示,對方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期約」階段:對方接受條件,甚至開始討論如何操作
「交付」則是兩方承諾兌現後,實際交付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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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8755
「交付」是指行賄者將賄賂或不正利益給與受賄者而言。用的方法是直接交付或間接交付都非所問。
「行求」是指行賄的人主動向公務人員表明要致送賄賂,有這種表示,犯罪就告完成。行求對象的公務人員是否接受賄賂則不是犯罪的要件。
「期約」是指行賄的人與受賄的公務人員已經講好條件,只待約定的時間到來便要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只要雙方意思已經一致,犯罪即告成立。
行求、期約與交付都是行賄的階段行為,階段中只要有一個行為完成,就成立了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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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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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909
樓上的簡要圖很棒哦。有一個地方可能要修正。期約---其利益是尚未交付哦。有錯還請不吝指正,謝謝。: )
期約: 行賄人&公務員 (已講好條件+約定時間+尚未交付賄絡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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