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下列何種程序,採用必要的言詞辯論?
(A)督促程序
(B)抗告程序
(C)假扣押程序
(D)本案判決程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164), C(19), D(507), E(0) #1598504
統計: A(26), B(164), C(19), D(507), E(0) #1598504
詳解 (共 3 筆)
#2539214
例如協商判決或非常上訴的判決(刑訴法444條),都可以不經言詞辨論喔!
5
0
#2352622
10.410. 下列何者為直接審理主義之規定?
(A)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
(B)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
(C)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D)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
答案:A
想問一下這題的 ( B ) 選項 , 不考慮是不是直接審理主義之規定的話
本身 ( B ) 選項的敘述是對的嗎 ? 跟本題「採用必要之言詞辯論」比較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