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僑居國外國民辦理改名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返國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B)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轉曾設有戶籍之戶政事務所核准
(C)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准
(D)可郵寄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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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302), C(257), D(16), E(0) #3225164
統計: A(43), B(302), C(257), D(16), E(0) #3225164
詳解 (共 3 筆)
#6197460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 4 條
.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證明文件(回復傳統姓名者免附),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准。但經內政部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為之。
..僑居國外國民辦理前項之申請,依下列規定為之:
一、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轉其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核准。
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准。
.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證明文件(回復傳統姓名者免附),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准。但經內政部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為之。
..僑居國外國民辦理前項之申請,依下列規定為之:
一、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轉其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核准。
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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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1659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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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僑居國外國民申請改名的辦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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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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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應返國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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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僑居國外國民辦理改名,不一定要返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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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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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轉曾設有戶籍之戶政事務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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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應由駐外館處核轉其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核准,並非「曾設有戶籍之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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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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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由駐外館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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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符合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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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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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可郵寄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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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僑居國外國民辦理改名應由駐外館處辦理,並無郵寄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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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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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根據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僑居國外國民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其改名申請應由駐外館處核准。
因此,答案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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