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關於死刑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B)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 3 日內執行之
(C)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 3 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
(D)執行死刑,被害人家屬得入刑場內旁觀
統計: A(160), B(485), C(430), D(6248), E(0) #1509026
詳解 (共 10 筆)
(A)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第460條(死刑之執行~審核)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B)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3 日內執行之
第461條(死刑之執行~執行時期與再審核)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
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
審核。
(C) 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 日內電請司法行
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
第461條(死刑之執行~執行時期與再審核)
(D) 執行死刑,被害人家屬得入刑場內旁觀
第463條(死刑之執行~在場人)
執行死刑,應由檢察官蒞視,並命書記官在場。
執行死刑,除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者外,不得入行刑場內。
回4F的問題,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亦即法務部)
另外補充
【B】17 我國司法院係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其現行法律地位為何?
(A) 國家最高司法審判機關
(B) 國家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C) 國家最高行政訴訟機關
(D) 國家最高公務員懲戒機關
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司法院
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
執行死刑,被害人家屬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得入刑場內旁觀 (刑法第463條)。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再加審核 (刑法第461條)。
第 460 條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第 461 條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
第 463 條
執行死刑,應由檢察官蒞視,並命書記官在場。
執行死刑,除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者外,不得入行刑場內。
第 464 條
執行死刑,應由在場之書記官制作筆錄。
筆錄,應由檢察官及監獄長官簽名。
第 467 條
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
一、心神喪失者。二、懷胎五月以上者。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第 468 條 依前條第一款及第四款情形停止執行者,檢察官得將受刑人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
第 469 條 受死刑、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未經羈押者,檢察官於執行時,應傳喚之;傳喚不到者,應行拘提。
前項受刑人,得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逕行拘提,及依第八十四條之規定通緝之。
(A)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第460條(死刑之執行~審核)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B)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3 日內執行之
第461條(死刑之執行~執行時期與再審核)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
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
審核。
(C) 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 日內電請司法行
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
第461條(死刑之執行~執行時期與再審核)
(D) 執行死刑,被害人家屬得入刑場內旁觀
第463條(死刑之執行~在場人)
執行死刑,應由檢察官蒞視,並命書記官在場。
執行死刑,除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者外,不得入行刑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