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何物縱不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仍應宣告沒收?
(A)犯殺人罪所用之凶刀
(B)偽造貨幣之器械
(C)變造之借據
(D)竊得之他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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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16), B(3662), C(190), D(685), E(0) #1608093

詳解 (共 10 筆)

#2356847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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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615

刑NO.133.   所以A選項是證據.得扣押而不是沒收.


第 133 條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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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4383

刑法200條沒收物之特例

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減損分量之通用貨幣及前條之器械原料,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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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224
第 38 條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
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
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 200 條
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減損分量之通用貨幣及前條之器
械原料,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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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3496
依刑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之物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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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8576

判完或不再作為證物就還了

不然用別人黃金砸死人 沒收掉 持有人不就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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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2610

A刑法第38條第2項

兇刀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B刑法第200 條 (沒收物之特例)

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減損分量之通用貨幣及前條之器械原料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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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7844

刑法38條內文: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所以殺人的刀只要是正當理由提供的(如老闆担供"刀"給廚師,結果廚師拿菜刀來殺人),那老闆的菜刀就不能被"没收",要還給老闆(敢不敢再拿來切菜是另一回事).

這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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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6045
第 200 條 (沒收之特別規定) 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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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5650
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得沒收之:犯殺人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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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66645
未解鎖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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