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南投因為地震,造成信義鄉公有聯外橋樑斷裂無法供公眾通行使用,該公物係因下列何種原因而消滅?
(A)事實
(B)法規命令
(C)行政處分
(D)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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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71), B(68), C(1016), D(50), E(0) #1024581
統計: A(14471), B(68), C(1016), D(50), E(0) #1024581
詳解 (共 10 筆)
#1310039
因為橋梁斷裂不堪使用了
所以是事實上的消滅
不用再以行政處分另作設定
所以是事實上的消滅
不用再以行政處分另作設定
就像古蹟因火災而滅失<--事實原因
也不用再以VA去設定.變更.廢止
也不用再以VA去設定.變更.廢止
有點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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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425
這題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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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888
若題目敘述為:因地震致使橋梁斷裂,鄉公所遂公告該橋樑禁止通行
➞才可以選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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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688
地震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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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699
...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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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127
出題的老師算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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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307
為什麼不是c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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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20
請問C為什麼錯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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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972
因地震而失去公用 (事實)
與 H作成停止使用 (VA)
兩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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