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於刑事審判程序遇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法院「應停止審判」?
(A)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
(B)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為斷,而他罪已經起訴者
(C)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者
(D)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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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3), B(286), C(171), D(305), E(0) #139449
統計: A(1673), B(286), C(171), D(305), E(0) #139449
詳解 (共 10 筆)
#433225
應停止審判: ①被告心神喪失(§294Ⅰ)
②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294Ⅱ)
③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未經起訴(§333)
得停止審判:
①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判決為斷,而他罪已經起訴者(§295)
②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他罪判決確定前(§296)
③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已經起訴(§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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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23
(A)刑訴§294Ⅱ→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
(B)刑訴§295→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判決為斷,而他罪已經起訴者
(C)刑訴§296→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他罪判決確定前
(D)刑訴§297→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已經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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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354
應停止審判: 刑訴§294 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刑訴§333 犯罪是否成立or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未起訴者,停止審判,並限期命自訴人提起民事訴訟,逾期不提起者,應以裁定駁回其自訴。
得停止審判: 刑訴§295 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為斷,而他罪已經起訴者,得於其判決確定前,停止本罪之審判。 刑訴§296 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法院認為本罪科刑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於他罪判決確定前停止本罪之審判。 刑訴§297 犯罪是否成立or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已經起訴者,得於其程序終結前停止審判。
得停止審判: 刑訴§295 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為斷,而他罪已經起訴者,得於其判決確定前,停止本罪之審判。 刑訴§296 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法院認為本罪科刑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於他罪判決確定前停止本罪之審判。 刑訴§297 犯罪是否成立or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已經起訴者,得於其程序終結前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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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9085
(A)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O;應停止審判)
(B)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為斷,而他罪已經起訴者(X;得停止審判)
(C)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者(X;若本罪科刑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得停止審判)
(D)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者(X;若民事已起訴,得停止審判)
刑事訴訟法 第 294 條 (停止審判(一)―心神喪失與一造缺席判決(一))
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前二項被告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者,得不待其到庭,逕行判決。
許用代理人案件委任有代理人者,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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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67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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