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根據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用字原則,下跤正確的是:(A)『很香』的「phang」,寫做「芳」是「訓讀字」(B)『妻子』義的「bóo」寫做「某」,是「借音字」(C)『好人』的「lâng」,用「人」字,無用「儂」字,是「新造字」(D)表示『長得高』的「lò」,寫做「躼」,這是用「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