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何人主張「選擇一種職業,就是一種人格的體現」:
(A) Frank Parsons
(B) Eli Ginzberg
(C) John Holland
(D) L. Gottfre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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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43), C(1009), D(36), E(0) #469485
統計: A(183), B(43), C(1009), D(36), E(0) #469485
詳解 (共 3 筆)
#740645
一、Holland(1985)提出生涯類型論:
1.選擇一種職業,是一種人格表現。
2.職業興趣既是人格的呈現,職業興趣測驗就是一種人格測驗。
3.從事相同職業的人,有相似的人格與相似的個人發展史。
4.由於同一職業團體內的人格,他們對於各種情境與問題的反應方式也大體相似,並且因此塑造出特有的人際環境。
5.個人職業滿意程度、職業穩定性與職業成就,取決於個人的人格與工作環境之間的適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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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660
L. Gottfredson:
職業志向發展理論:Gottfredson認為性別、職業聲望、興趣對個人職業選擇具有影響力。9到13歲會偏好具有較佳社會地位的職業;14歲以後有較強自我意識,會因現實因素而妥協(吳芝儀 民88)。Gottfredson的理論,比較符合台灣學制的現況,一方面,以13、14歲為分界點,正好是青少年身心發展急遽成熟的開始,一方面,學生升上國中,三年後的多元入學方式,開始面臨人生的選擇,如何讓學生適性發展,成為重要課題。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itemtag-Gottfredson-54626.htm#ixzz49HUkhu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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