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何者為刑法偽造貨幣罪章的行為客體?
(A)旅行支票
(B)通用之銀行券
(C)歐元
(D)舊臺幣
統計: A(236), B(3171), C(843), D(1257), E(0) #1806808
詳解 (共 10 筆)
44 意圖使用而偽造歐元的行為,應如何論罪科刑?
(A)成立偽造公文書罪
(B)成立偽造特種文書罪
(C)成立偽造有價證券罪
(D)成立偽造貨幣罪
答案:C
有價證券:刮刮樂、支票、信用卡、外幣。 私文書:發票。
貨幣:新臺幣、通用銀元券。
通用貨幣/幣券:新台幣、銀行券
有價證券:支票、股票、債券、外國貨幣、信用卡、(中獎的)刮刮樂
請問舊台幣算什麼啊?因為已經沒有流通價值了,不過可以當古董,是普通財貨嗎?還是私文書?
太好了,我來阿摩打滾一年半,總算看到有人批評程怡的課本啦!XDDDDD 在下也不吐不快。他的書很多人推薦,補習班也樂於主打其收錄所有考試重點、只要一本書就能上榜之類的。是沒錯,程怡的書會把所有考過的題目都彙整到講解法律的內文裡;缺點就是整本書的排版非常凌亂、擁擠,行距不夠大,我讀得眼花撩亂。而且書中不乏錯字缺字、考古題答案錯誤;字體、字型、粗細的分配沒邏輯;專題研究跟法學小百科篇幅過大,甚至比主文還多,我都搞不清楚主文、專題研究、法學小百科的區分有啥意義;分點分段沒有均勻分配,常常頭重腳輕或頭輕腳重;很多句子寫得非常拗口,不合文法;最夭壽的是,書中的大小標題一大堆,並沒有全部列在目錄!編輯課文的人可能認為標題太多,無法全部列出來,但這樣勢必增加讀者回頭翻閱課本的困擾。我常常為了找某句曾經讀過的話而翻了五分鐘,最後還是靠網路找到解答,那麼這本書我花很久的時間讀過去且畫重點的意義在於.................?
內容豐富是程怡課本的優點,不過排版、文筆、校對卻是其敗筆。我認為這本書不一定由程怡本人親自撰寫,可能是他助理、學生或補習班幫忙編排的吧,可是既然掛程怡的名字,程怡就真的要負起監督責任,讓書的品質提升。講這麼多,想勸各位考生,買書以前一定要先借書來翻閱、研讀過。國考的路很漫長,別把錢跟時間花在不適合的教材上QQ
B 9.甲將未中獎的統一發票以砂紙磨除發票號碼後,再以黑筆塗改的方式更改為伍獎中獎號碼,甲成立何罪?
(A)偽造私文書罪
(B)變造私文書罪
(C)偽造有價證券罪
(D)變造有價證券罪
C.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信用卡,係觸犯何罪?
(A) 偽造私文書罪
(B)偽造貨幣罪
(C)偽造有價證券罪
(D)妨害信用罪。
A 甲將未中獎之刮刮樂彩券,塗改部分號碼後,佯稱為中獎彩券前去領取獎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偽造有價證券罪
(B)甲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C)甲成立變造通用銀行券罪
(D)甲成立變造公文書罪
個人覺得程怡老師的書,沒有點底子,很難自習。雖然網路大推,但我不建議初學者自習購買。而且在做題目的時候發現,有不少已修未改的題目..虧我還特意買最新版的。好險有啊摩,一產生疑問就上來看一下。
個人對法學大意稍有架構,還是無法完全理解這本書的某些內容..
比較建議做"第二本"以上的參考書用,非常不建議初學者看..除非理解力本來就很強..
樓上是不是看錯了,程怡沒這樣寫啊...
第195條的偽造貨幣僅限新台幣
偽造歐元、外幣→偽造有價證券
第 201 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我猜是舊臺幣不能流通,你要拿來花只能去台銀換成新台幣,拿假的去換,立刻被發現!!!!!!!
只有新台幣才能成立客體
195-偽造變造通用貨幣銀行券罪
nn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者,處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