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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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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財會、國貿、地政、土地開發:1.政府採購法規(重複)#9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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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財會、國貿、地政、土地開發:1.政府採購法規(重複)#96850 |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財會、國貿、地政、土地開發:1.政府採購法規(重複)#96850
年份:
102年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45.依照新修正的刑法規定,公營事業的員工不再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但是辦理採購的公營事 業員工在審標、議價之際,接受廠商的賄賂,足以構成何項罪名?
(A)詐欺罪
(B)背信罪
(C)貪污罪
(D)無罪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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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陳芳逸
B1 ·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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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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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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