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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指標用於表示不同能力的種類與難易,就有理數的教學而言,被除數與除數均為有理數時仍屬小學的數學教材範圍,關於有理數教學教材的四個敘述, 甲:被除數與除數均為整數。 乙:被除數與除數均為有理數。 丙:被除數為有理數與除數為整數。 丁:被除數為整數與除數為有理數。 簡單到困難的教學順序?
(A)甲乙丙丁
(B)甲丁丙乙
(C)甲丙丁乙
(D)甲丁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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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21), C(50), D(2), E(0) #272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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