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小平為 100 年 9 月 1 日出生,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地在臺北市,但因父母工作關係
考慮於 105 學年度申請就讀嘉義市的國小附設幼兒園。依據《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
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平年齡不符合「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資格
(B)小平擬就讀的幼兒園所在地與戶籍地不同,則無法申請 5 歲幼兒免學費補助
(C)小平若通過未足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而提早就讀國民小學,則無法申請 5 歲幼兒免
學費補助
(D)小平家庭若為低收入戶,除了免學費,尚可申請經濟弱勢之加額補助,以補助其
雜費及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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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3), B(746), C(2415), D(1525), E(0) #1337450
統計: A(463), B(746), C(2415), D(1525), E(0) #1337450
詳解 (共 10 筆)
#1409477
Q6:我家寶貝 5 歲了,為什麼不能申請免學費計畫的補助?
A6:可能的原因如下:
(一)就讀以補習班等非幼兒園名義立案的機構。
(二)就讀的幼兒園不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要件。
(三)不是 99 年 9 月 2 日至 100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者。
(四)雖然是 99 年 9 月 2 日至 100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的小朋友,但是通過
資賦優異兒童鑑定而提早就讀國民小學者。
(五)已經享有中央政府其他就學補助,而且額度超過幼兒全學期應繳的收費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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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443
弱勢加額補助:
(一) 補助項目不包括交通費、課後延托費、保險費、家長會費及其他等。
(二) 家戶年所得、家戶年利息所得及不動產,是採計幼兒和父親與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或
養父母)合計的總額。
(三) 家戶擁有「第 3 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 650 萬元」或「家戶年利息
所得逾 10 萬元」者,無論其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均不得申請本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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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514
(補充)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 (104年11月11日公告)
第 4 條本辦法補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一)學費補助:
1.就讀公立幼兒園者,補助每學期全額之學費。
2.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家庭,依家庭經濟,補助雜費、代辦費(不包括交通費、課後延托費、保險費及家長會費);家庭經濟及其補助額度如附表。
二、二歲以上至未滿五歲之幼兒:
(一)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財政狀況予以補助。
(二)中低收入戶: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前項所定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幼兒園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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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447
「雜費」不包含保險費、
家長會費、交通費、課後延托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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