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關於法規之施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發生效力
(B)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
(C)行政規則一律應由其訂定機關之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後,始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
及屬官之效力
(D)受法規命令規範之人,若認為該法規命令有行政程序法第 158 條第 1 項之無效事由時,得向訂定機關請求
確認該法規命令無效,該機關應予審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82), B(3165), C(541), D(544), E(0) #683452
統計: A(482), B(3165), C(541), D(544), E(0) #683452
詳解 (共 10 筆)
#1053785
(A)
| 第 13 條 |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 效力。 |
(B)
| 第 157 條 | 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 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者, 應於核定後始得會銜發布。 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
第159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訂定機關之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
有效下達的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 及屬官之效力
| 第 159 條 |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 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 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 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 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
| 第 160 條 |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 政府公報發布之。 | |
| 第 161 條 |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
無行政救濟相關規定
98
1
#1216654
A 第三天生效
B 正確
C 組織性規則僅需下達,不需發布
D 無效,自始當然不生效力,無待機關審查確認。(無效的定義)
54
3
#1331738
修正10F,
(C) 行政規則,需所屬機關首長簽屬,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並下達。
(D) 受法規命令規範之人,該法規命令並非得救濟之標的,只有行政處分可以救濟,亦即為僅法規命令(法律亦同)只能針對該法令請願,除因該法規命令所作成之行政處分違法後,該行政處分的相對人,才可救濟。即使已做成行政處分,但非該行政處分的相對人或是利害關係人,也不可救濟。
ex. 依法規命令所做的違法行政處分後,該法規命令之受規範之人可提救濟。(是錯的)
17
2
#1013834
| 行程法157 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 |
14
0
#1449440
(C)是5F說的才對
行政機關訂定解釋性規定、裁量基準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
11
0
#965055
D是法無明文
8
0
#2797001
行政程序法159條第2項說行政規則分兩種
160條第1項說行政規則必須下達(兩種行政規則都是)
161條說有效下達後,行政規則就有拘束力了(兩種行政規則都是)
160條第2項又特別說解釋性規定(釋示、函釋)及裁量基準必須由長官簽署,並公布在政府公報。但這只是個必須做的程序,跟他們有沒有產生拘束力無關。其實有效下達後,所有行政規則就都生效了。
8
0
#957065
請問D錯在哪?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