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下列關於收養之敘述,何者錯誤?
(A)成年人不得被收養
(B)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原則上應得他方之同意
(C)夫妻收養子女時,原則上應共同為之
(D)收養者之年齡,原則上應長於被收養者 20 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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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25), B(809), C(304), D(1221), E(0) #2938755
統計: A(4925), B(809), C(304), D(1221), E(0) #2938755
詳解 (共 8 筆)
#5576664
(A)第 1079-2 條
被收養者為成年人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不予收養之認可:
一、意圖以收養免除法定義務。
二、依其情形,足認收養於其本生父母不利。
三、有其他重大事由,足認違反收養目的。
➜ 除了有以上三款情形以外,被收養者為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B)第 1076 條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C)第 1074 條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收養:
一、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二、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D)第 1073 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收養。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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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1500
民法第 1079-2 條
被收養者為成年人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不予收養之認可:
一、意圖以收養免除法定義務。
二、依其情形,足認收養於其本生父母不利。
三、有其他重大事由,足認違反收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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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9589
補充(B)民法§1076(C)民法§1074(D)民法§1073第一項
選項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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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0181
第 1079-2 條
一、意圖以收養免除法定義務。
一、意圖以收養免除法定義務。
二、依其情形,足認收養於其本生父母不利。
三、有其他重大事由,足認違反收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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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以上三款情形以外,被收養者為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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