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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2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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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2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11239 |
科目:
進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2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11239
年份:
111年
科目:
進階授信法規
48.有關列報逾期放款及轉列催收款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 6 個月內轉入催收款科目,但經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並依約履行者,不在此限
(B)對於分期償還之各項放款之清償期,以約定日期定其清償期
(C)授信尚未逾清償期,擔保品已遭其他債權人假扣押者,應即列報為逾期放款
(D)放款延滯繳息(清償期未屆滿),若銀行依契約條款主張加速到期,以銀行通知債務人加速到期日為清償期起算點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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