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教育部於民國97年通過各領域的課綱微調修正案,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課程總目標經微調後修正為 (A)透過體驗活動達到省思與實踐的能力 (B)培養學生具備生活實踐的能力 (C)培養學生帶得走的能力 (D)培養健全發展的好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