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22616 |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22616

年份:113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49 甲犯殺人罪,經法院以法官 3 人合議審判,審判長認應判處無期徒刑,受命法官認應判有期徒刑 12 年, 陪席法官認應判有期徒刑 15 年,則評議結果,甲應判處何種刑度?
(A)無期徒刑
(B)有期徒刑 12 年
(C)有期徒刑 15 年
(D)無罪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884844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涉及到的是刑事審判...
(共 7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515120
未解鎖
法院組織法 第105條 1.評議以過...
(共 24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