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有關宗教信仰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宗教信仰之自由,受憲法之保障,亦同受憲法之規範
(B)宗教信仰之自由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應受絕對之保障
(C)宗教信仰之自由保障範圍包含宗教行為之自由,應受絕對之保障
(D)宗教信仰之自由保障範圍包含宗教結社之自由,僅能受相對之保障
統計: A(371), B(404), C(4592), D(2421), E(0) #3035813
詳解 (共 10 筆)
- 釋字第490號
現代法治國家,宗教信仰之自由,乃人民之基本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所謂宗教信仰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內在信仰之自由,涉及思想、言論、信念及精神之層次,應受絕對之保障;其由之而派生之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則可能涉及他人之自由與權利,甚至可能影響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社會道德與社會責任,因此,僅能受相對之保障。宗教信仰之自由與其他之基本權利,雖同受憲法之保障,亦同受憲法之規範,除內在信仰之自由應受絕對保障,不得加以侵犯或剝奪外,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仍應受國家相關法律之約束,非可以宗教信仰為由而否定國家及法律之存在。
釋字第 490 號
現代法治國家,宗教信仰之自由,乃人民之基本權利,應受憲法之保 障。所謂宗教信仰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 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 ,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 、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內在信仰之自由,涉及思想、言論 、信念及精神之層次,應受絕對之保障;其由之而派生之宗教行為之自由 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則可能涉及他人之自由與權利,甚至可能影響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社會道德與社會責任,因此,僅能受相對之保障(C)(D)。宗教信 仰之自由與其他之基本權利,雖同受憲法之保障,亦同受憲法之規範,除 內在信仰之自由應受絕對保障,不得加以侵犯或剝奪外,宗教行為之自由 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仍應受國家相關法律之約束, 非可以宗教信仰為由而否定國家及法律之存在。因此,宗教之信仰者,既 亦係國家之人民,其所應負對國家之基本義務與責任,並不得僅因宗教信 仰之關係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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