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若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應如何處置?
(A)不喪失中央民意代表資格,僅不得加入其他政黨以對選民負責
(B)喪失中央民意代表資格,其缺額由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
(C)不喪失中央民意代表資格,基於自由委任亦得加入其他政黨或創設新政黨
(D)喪失中央民意代表資格,並須重新辦理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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