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學校三級輔導機制的目標是零拒絕的友善環境
(B)讓中輟生復學,是輔導老師及專業輔導人員的專業工作,其他人無法勝任
(C)學校中介教育措施有開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及慈輝班等多元彈性課程
(D)學校中介教育對象以適應困難、行為偏差及中輟復學生為主
統計: A(116), B(5504), C(59), D(56), E(0) #526289
詳解 (共 2 筆)
(四)中介教育措施:
於尋回中輟學生復學後,協助學生返回原班或原校就學。如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原就學環境,經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鑑定復學輔導就讀委員會鑑定通過,並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者,可安排就讀中介教育措施(部分提供住宿),本部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包括:
1.慈輝班-輔導對象為國民中小學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者(視各慈輝班性質提供住宿)。
2.合作式中途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轄區內已立案及經法人登記之民間團體或企業資源,由民間團體提供適宜場所,提供中輟生專業輔導資源及中介措施,學校教師提供適性課程者。
3.資源式中途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遴選有熱誠有意願之國中小學校,分區設置資源式中途班(鄰近學區教學資源共享),提供中輟生多元另類適性課程及輔導措施者(不提供住宿)。
(五)輔導
中輟生復學後,回原班上課,經追蹤如有不適應安排至中介教育措施-慈輝班、中途班(資源式、合作式)就讀,其輔導措施如次:
1.回學校原班或其他班級上課復學生之輔導:
(1)學校輔導室將復學生列為高關懷個案,安排認輔教師予以輔導,在學生無故未到校的第一時間點,即時電話關懷或到家中訪問。
(2)積極推動認輔制度,鼓勵教師、退休教師、志工、家長,志願輔導適應困難、行為偏差及中輟復學生,並將中輟復學生列為優先認輔對象。
(3)對於特殊個案所需的專業諮詢與輔導,由學校轉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協助。
2.就讀中介教育措施復學生之輔導:
(1)規劃潛能開發教育、職業探索、技藝教育、補救教學、資源教室、社團活動等多元的彈性教育方案,藉由設計多樣、生動的學習課程,提供學生選擇,激發學生的多元智慧,找回學習的自信與成就感。
(2)訂定「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中介教育措施考核指標」,督導各地方政府依本指標辦理中介教育措施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