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有關直轄市長之權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長依法並無對外代表各該直轄市之權
(B)直轄市長依法並無事務官之人事任命權
(C)直轄市政府所設置秘書長為政務官,亦由直轄市長任免
(D)直轄市長所任命的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一級單位主管或一級機關首長,為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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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48), C(240), D(900), E(0) #645330

詳解 (共 10 筆)

#1233498

感覺都不對啊

(c) 市長有任命權,但為事務官

(d) 是事務官,但市長沒任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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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248
秘書長是事務官....所以錯在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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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433

地制法55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 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 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 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D選項) 是直轄市長有權任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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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130
考選部公布的答案為D,請阿摩修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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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712
舉例:中央政務官僅有部長及政務次長(窮盡),部長比照十四職等,政務次長比照十三職等,其餘皆為事務官。中央也有主計、人事、政風等輔助單位,而人員想當然爾為事務官。反之,地方首長任副縣長、一級單位與一級機關首長,各比照十三及十四職等,因此對照可知,副縣長、一級單位與一級機關首長為地方政務官,其餘皆為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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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0474

(D)應該也是錯的

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者,例如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等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由直轄市長、縣市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之;其具體作法是,各該人員之任免、遷調、考績、獎懲等,仍由各該中央主管機關決定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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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63
D 直轄市市長應該沒有任命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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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722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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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526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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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527
原本題目:50 有關直轄市長之權限,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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