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甲涉犯殺人罪嫌,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判諭知有罪並經三審定讞,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認為確定判決違背法令,故甲自己得提起非常上訴
(B)提起非常上訴須確定判決違背法令,所謂違背法令係僅指實體法法條之適用違背法令
(C)非常上訴主要在糾正適用法律錯誤
(D)非常上訴之判決,須經言詞辯論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 B(466), C(1330), D(119), E(0) #2796791

詳解 (共 9 筆)

#5276719

(B)最高法院92年度台非字第233號判決意旨:非常上訴所謂應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係指其審判程序或其判決之援用法令,與當時應適用之法令有所違背而言。若僅是法文上有發生解釋上之疑問,致因法文解釋之不同,而產生不同之法律上見解,尚不得謂為審判違背法令,而據為提起非常上訴之理由。

52
0
#5205873
50 甲涉犯殺人罪嫌,檢察官提起公訴,法...
(共 5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2
0
#5464847
第 441 條
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第 444 條
非常上訴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15
0
#5337527
(A)甲認為確定判決違背法令,故甲自己...
(共 6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5187538
A錯誤,由檢察總長堤起 非常上訴,乃對...
(共 1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820175

非常上訴,是刑事訴訟法所獨有的規定。這是檢察總長對於刑事確定判決,發現該案件的審判有違背法令情事,而訴請最高法院予以撤銷糾正的特別救濟程序。具有和科刑判決相同效力的刑事確定裁定(例如定執行刑、更定其刑、撤銷緩刑、宣告保安處分、沒入保證金的裁定),倘若違背法令,也可以提起非常上訴尋求救濟。

3
1
#5820178

《非常上訴的審查程序》
  非常上訴目的為糾正原確定判決之審判違背法令而設,與再審之對原確定判決所認事實是否與客觀事實符合發生疑義,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戓不利益而設之救濟方法並不相同。故應以原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基礎,僅就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審核其適用法令有無違誤,並不審究事實問題。如以原確定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為理由而請求救濟者,則與提起非常上訴之要件不合,依法自無從提起,但本署仍詳加斟酌,倘認合於再審條件,則發交第二審檢察官依法處理。

  本署對非常上訴案件極為重視。檢察官辦理此類案件,除顯無理由者外,均先行調卷審核,如所請與非常上訴法定要件不合,即按聲請內容,逐項詳予函復;如原判決確有違誤,即擬具非常上訴理由書報請檢察總長核定後,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所提起之非常上訴案件,僅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而經最高法院判決,將原判決程序違背法令部分撤銷者固多,但因原判決違背法令,改判無罪而獲平反,或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原審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為審判者,亦復不少,對於人權之保障,甚著績效。

2
0
#6149298

想請問B選項

有人可以更「明確 白話」解釋嗎
 謝謝 非常感謝指教
1
0
#6217341

補充:可以解釋B選項


《非常上訴是什麼意思?》

是一種是刑事訴訟法所獨有的特別救濟途徑。根據刑事訴訟法§441,這是檢察總長對於刑事確定判決,發現該案件的審判有違背法令情事,而訴請最高法院予以撤銷糾正的特別救濟程序。具有和科刑判決相同效力的刑事確定裁定(例如:定執行刑、更定其刑、撤銷緩刑、宣告保安處分、沒入保證金的裁定),倘若違背法令,也可以提起非常上訴尋求救濟。

「非常上訴無法救濟原判決認定的事實錯誤」

特別要注意的是,設立非常上訴的目的在於釐清原判決本身適用的法令是否問題,不是探討案件事實與判決所認定的事實間差異、受判決人利益救濟等問題,所以非常上訴會以原判決所確認的事實為基礎,進行法令適用上的審查。

《非常上訴有哪些要件?》

1、原確定判決不利於被告
(如:原判決被告有罪,非常上訴結果為無罪,那被告就是無罪)
2、原審判程序違背法令,導致判決結果有爭議
(如:依刑事訴訟法 §290,應給報告陳述意見的機會,但原審沒有給,就算程序違背法令)
依據刑事訴訟法§441、§447、§448,一般情況下,非常上訴的效力不會影響案件被告,舉例:原 A 判決甲無罪,非常上訴結果卻判定甲為有罪,那甲還是無罪,因為非常上訴的目的是「統一未來法律見解」。

轉自 法律人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361910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