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得進行身心虐待之行為,違反此規定將受到何種處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A)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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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9), B(449), C(1016), D(2120), E(0) #2017962
統計: A(819), B(449), C(1016), D(2120), E(0) #2017962
詳解 (共 10 筆)
#4632204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或其他
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
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
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前項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九十七條規定裁罰者,中央主
管機關應建立裁罰資料,供政府機關(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
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
第 97 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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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2125
Q: 虐待兒童少年可能會受到哪些處罰?
A:
1.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9條各款規定者,罰鍰: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兒少法第97條)、公告姓名(第97條)、強制親職教育:針對父母、監護人、實際照顧者,可強制接受4~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若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時數,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第102條)
2. 若觸犯刑法規定之傷害罪、遺棄罪、殺人罪、妨害自由罪、妨害性自主罪、妨害風化罪等,可能被判徒刑、拘役或罰金。
3. 民法規定加害人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若侵害到特殊人格權時(如身體、健康、自由、隱私、貞操等),亦可請賠償(民法第1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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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5194
請刪除贅字: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得進行身心 虐待之行為,違反此規定將受到何種處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A)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試題至此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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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6466
(C)答案是體罰,處6萬~50萬罰緩
身心虐待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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