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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51.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號解釋之見解,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何種憲法原則為之?
(A)從新從輕原則
(B)公平原則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D)罪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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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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