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特殊目的機構對特定對象進行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私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對銀行業進行私募
(B)得對保險業進行私募
(C)得對信託業進行私募
(D)得對最近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總資產新臺幣三千萬元之法人進行私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8), B(560), C(226), D(2091), E(0) #2496622
統計: A(58), B(560), C(226), D(2091), E(0) #2496622
詳解 (共 3 筆)
#5187433
二、本準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
人或基金,指符合下列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一)對該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有充分瞭解之國內外自然人,且於應
募或受讓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單筆投資受益證券逾新
臺幣三百萬元,且於該受託機構之存款及投資(含該筆投資)往
來總資產逾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三千
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2.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或交易經驗。
(二)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五千萬
元之法人或基金。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
查核或核閱。
(三)簽訂信託契約之信託業,其委託人符合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規定。
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