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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新北市幼兒園教師甄試:學前特教科#108143 | 科目:教甄◆學前特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新北市幼兒園教師甄試:學前特教科#108143

年份:111年

科目:教甄◆學前特教組

52. 關於發展遲緩幼兒的特殊教育鑑定,下列敘述何者不適當? 
(A) 身心障礙證明並非特教鑑定的絕對依據
(B) 應以醫療評估結果做為鑑定研判的主要依據
(C) 宜兼採正式評量與非正式評量的多元資料
(D) 應蒐集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的評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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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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