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何者並非「入班協助或訓練」之主要服務對象?
(A)鑑輔會核定安置特教班之學生
(B)鑑輔會核定安置資源班之學生
(C)鑑輔會核定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D)尚未鑑定,但已發覺補救教學無效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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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6), B(25), C(25), D(669), E(0) #2350656

詳解 (共 3 筆)

#4526059

根據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第十六條

十六、資源班教師應依學生個別需要,與普通班教師充分合作,提供直接 教學或協助學生參與及適應普通班之學習,其方式包括小組教學、 個別指導、獨立學習指導、入班合作或協同教學、教師諮詢等,並 運用多媒體、科技及輔具等設備輔助教學。

第十七條

每星期

基本授課結束

16節

 

最低直接教學節數

14節

 

最低服務人次

60人次

 

入班協助或訓練

2節

每學期應至少有40週

每節

直接教學人數

3~6名學生

每節教學人數超過或不足者,應提特推會審議



因此,入班協助這件工作任務,主要是針對資源班學生的服務

A選項是特教班的內容,故不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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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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