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檢察官起訴被告甲犯強制性交罪嫌,在第一審審理中,甲在法庭上之發言常有令人不解之情況,但
第一審法院未予特別注意,直接依刑法第 221 條第 1 項規定,判處甲有期徒刑 7 年,而檢察官與甲
均未提出上訴,本案即此確定。嗣後甲進行精神鑑定,發現甲於第一審判決時,已經有精神障礙情
事,但第一審法院竟未注意此節,經甲之家人向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出聲請後,檢察總長即
為甲提起非常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一審法院不得為實體判決,應依刑事訴訟法第 294 條規定,停止審判程序
(B)第一審法院不得為實體判決,竟為實體判決,係屬判決違背法令
(C)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並無時間之限制,縱本案提起非常上訴時,已為判決確定後 3 年,亦屬
合法
(D)最高法院所為之非常上訴判決,應撤銷第一審確定判決,同時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甲根本沒有提起第二審上訴,應該要發回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