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甲為投資客,向乙買受 A 屋後又轉賣予丙,丙嗣後主張 A 屋有漏水情事,起訴請求甲減少價金。甲 表示其持有 A 屋時間不到 1 個月,對 A 屋實際上狀況不清楚,應該是乙比較清楚實際上屋況,遂請 求法院對乙為訴訟告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於言詞辯論期日得以言詞為訴訟告知之表示,並由書記官記明筆錄,再將筆錄送達予乙即可
(B)訴訟告知之目的在使受告知人得準備為訴訟行為,故如甲提出告知書狀時,非由甲逕自送達乙,而 應由法院將書狀送達給乙及丙
(C)乙受訴訟告知後,因有利害關係,故必須參加訴訟,但對於參加於甲或丙之訴訟,有其自由
(D)告知訴訟後,為確保乙權益,法院應於乙參加前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民事訴訟法 第126條 法院書記官,得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