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關於得為執行名義之文書,下列何選項之敘述均屬正確?①內容為被告願給付原告新臺幣 100 萬元 之法院和解筆錄 ②內容為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 20 萬元之確定支付命令 ③內容為准兩造離 婚之確定判決 ④內容為被告應將 A 地返還原告且同時宣告得假執行之判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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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9), C(186), D(14), E(0) #633278

詳解 (共 2 筆)

#2906556
1.法院和解筆錄:民訴第380條 和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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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5016

法院判決離婚

 
只須法院判決兩造離婚,且經判決確定後,即發生婚姻關係解消之事實,並不因是否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而受影響,惟為符合行政登記之程序,離婚判決確定後,訴訟當事人任何一方仍應持離婚判決及其確定證明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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