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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24435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24435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56 甲律師處理其當事人 A 與對造 B 的債務糾紛時,得知 A 要夥同朋友到 B 家毆打 B 並進行恐嚇,問 甲應如何處理?
(A)全力阻止 A 進行此事,並以若不聽勸要終止委任作為威脅
(B)勸導 A 不應有如此違法行為,若有必要,並將此事告知警察機關
(C)應該嚴格保密,不洩露給任何人知道
(D)必須為 A 設計安排,以便事後可以規避法律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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