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某市市長公開點名市內200處違建,要求三個月內拆除,誰來講都沒用。某位遭點名的屋主對此忿忿 不平,說市內違建到處都是,要拆就應該一視同仁,況且很多違建歷史比他的還久,應該先拆才對。 這位屋主的意見是否有理?
(A)有理,政府應該拆除所有違建,不可以列出優先拆除名單形成選擇性執法
(B)有理,基於信賴保護,屋主對存在已久的違建未遭拆除已生信賴,不應任意拆除
(C)無理,違建屋主不可以主張平等原則,認為優先拆除他的違建就是不平等而違法
(D)無理,因為法律只保護守法的人,違法的人無任何憲法上的權利可以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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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5), B(57), C(875), D(87), E(0) #1594056
統計: A(195), B(57), C(875), D(87), E(0) #1594056
詳解 (共 3 筆)
#2270633
大家都沒戴安全帽為什麼抓我?
因為你看起來比較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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