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甲乙丙分別共有一屋,則該屋之管理費,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如何分擔?
(A)甲乙丙平均分擔
(B)甲乙丙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C)甲乙丙按使用之頻率比例分擔
(D)甲乙丙按使用之用途方式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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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8), B(3495), C(55), D(12), E(0) #136215

詳解 (共 6 筆)

#109297

民法

第 822 條 共有物之管理費及其他負擔,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各共有人按其應有 部分分擔之。 共有人中之一人,就共有物之負擔為支付,而逾其所應分擔之部分者,對 於其他共有人得按其各應分擔之部分,請求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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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947
應有部分是所有權之比例,物的一部分不等於應有部分~~且分別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可以自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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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4281

其實本題可以以常理去推論

如果三人共住一屋

這三個人所住的坪數也不會相同

如果此時按其坪數(應有部分)來分配管理費

較為公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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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084

To 1F : 是按照所有權區分, 譬如 A 佔 1/2 , B 1/4 , C 1/4 ...這是可以設定的

             舉例: 以年我門社區的交誼廳是住戶共同區分的, 有一家他社區中買兩戶,所以他就佔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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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94


分別共有一屋,怎麼分配其應有之部份呢?

房屋要怎分別共有一屋,依照坪數,還是其他的根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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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2055
原則: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例外:應有部分不明,推定均等,平均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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