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王董事長如將不動產交付信託予銀行後由受託銀行出租,則下列何者不是交付信託後的優 點?
(A)可達成資產保護,避免不動產被受贈人或第三人不當抵押或出售
(B)受託人只能為受益人之利益或信託行為所定之目的而為
(C)租賃所得可扣除 43%必要耗損費用
(D)不動產信託可約定受益分配,不動產於特定條件下才能處分,或到達指定年齡後,由銀行將不動產返還給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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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12), C(115), D(10), E(0) #3334730

詳解 (共 1 筆)

#6333484

答案是 (C)

解析:

  • (A) 資產保護:將不動產交由信託管理,可以將該不動產與受贈人或其他第三人隔離,避免不當抵押或出售,達到資產保護的效果。
  • (B) 受託人義務:受託人必須依據信託行為所定目的及僅為受益人利益行事,確保信託財產運用符合既定目的。
  • (D) 受益分配及處分條件:透過信託契約可約定特定分配方式,亦可設計條件限制不動產的處分或約定特定時點由銀行返還,增加靈活性與保護。

而**(C)「租賃所得可扣除 43%必要耗損費用」**並非交付信託後的優點,該稅務扣除是根據稅法規定所適用的規定,並非因信託結構本身所帶來的特殊好處,因此答案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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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48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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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租賃所得可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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