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列有關罪刑法定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罪刑法定原則不僅是刑法原則,亦為憲法原則
(B)不論有利或不利被告,刑法一律禁止類推適用
(C)空白構成要件的刑事立法尚未牴觸罪刑法定原則
(D)習慣法僅得作為解釋成文法之參考依據,不得作為定罪之依據
統計: A(47), B(600), C(74), D(42), E(0) #3480799
詳解 (共 4 筆)
A) 罪刑法定原則不僅是刑法原則,亦為憲法原則
→ 正確 ✅
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第8條(人身自由保障)共同導出罪刑法定原則的憲法位階保障,故此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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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論有利或不利被告,刑法一律禁止類推適用
→ 錯誤 ❌ → ✅ 本題正解
這句話錯在「一律禁止類推適用」。
→ 根據通說與實務:
• 不利於被告的類推適用(擴張處罰範圍)被嚴格禁止(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 有利於被告的類推適用(例如免罰、減輕)則可以允許
因此,該選項說「不論有利或不利,一律禁止」,是錯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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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空白構成要件的刑事立法尚未牴觸罪刑法定原則
→ 正確 ✅
空白構成要件(如依行政命令補充內容)在實務上被接受,只要「法律保留原則」有遵守(即核心刑罰規定由立法機關決定),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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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習慣法僅得作為解釋成文法之參考依據,不得作為定罪之依據
→ 正確 ✅
這句話正確:刑法實行成文法主義,不得僅依習慣法定罪。但習慣法可以作為補充、解釋成文規定的依據,例如判斷「社會通念」等。
A選項
罪刑法定原則不僅是刑法的基本原則,同時也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原則。
B選項
類推禁止原則乃行為人之保護規範,依通說見解認為若以類推而有利於行為人時,則可不禁止類推適用,例如類推而適用個人之阻卻刑罰事由或解除刑罰事由。
C選項
罪刑法定原則下之「罪刑明確性原則」,係指犯罪之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均須以法律明確規定。由於空白刑法欠缺全部的構成犯罪事實,而須待其他法律或行政規章之補充,始足以運作,是以空白刑法本身並不符合罪刑明確性原則下,構成要件需具體明確之要求。從而,空白構成要件自牴觸罪刑法定原則。
D選項
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定罪依據
即法官審理刑事案件,只能以成文法作為論罪科刑之法律依據,而不能援用不成文之習慣法作為定罪之依據。所謂習慣法,係指社會上不特定多數人的反覆慣行且具有法之確信的無形規範。習慣法雖與成文法同係來自社會之法確信,但未經立法程序加以條文化,故內涵和法律效果均有未盡明確之處,不應作為不利行為人之有罪判決之依據。